各位老师、学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提升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持证上岗,我校拟举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原有证件即将到期需参加复训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初培、复审11月2日18点前;
2.到校培训时间:初培、复审11月3日-11月4日培训。
三、培训地点
郓城县新华职业培训学校(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东临)
郓城县新华职业培训学校
二0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高危行业培训开班通知